11月30日起怀化将严查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11-30 14:47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作者:李娟芳 刘彦 编辑:李夏涛
0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1月30日讯( 李娟芳 刘彦)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相关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从11月30日起,将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民警介绍,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民警提醒,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正确佩戴安全防护头盔可减少冲击力约1850公斤,大于头部最大承受力的4倍;安全头盔鲜明醒目的色彩,在会车或超车时,能引起对方驾驶人的注意;头盔可以防止85%的头部受伤,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安全帽不等于安全头盔!”民警强调,虽说安全帽和安全头盔同为头部防护用品,有着相同的基本功能,但是两者不可互相替代。建筑工地上用的安全帽,主要是缓冲高空坠物对头部的冲击,而驾乘电动车所要求的防护,需要正面、侧面和头顶全方位的防护。相比之下,安全帽所能承受的撞击面及其缓冲力比头盔要小得多,所以,佩戴安全帽不能代替头盔的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