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山毁林采石 森林公安重拳出击
发布时间:2018-01-22 00:0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夏涛 编辑:周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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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怀化1月22日讯(记者 李夏涛 通讯员 向常)1月19日,洪江区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该区横岩乡横岩村苗溪段有人非法占用林地采石。接警后,森林公安局立即出警调查取证。

在现场,一台挖掘机和2台翻斗车正在非法作业,出警民警当即制止。经查,违法嫌疑人廖某某、向某某、刘某某自2017年7月以来,在没有办理任何林地占用手续的前提下,擅自非法开采石料,并对林区公路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形成安全隐患。横岩乡政府、国土、安监部门多次出面制止其违法行为,其中国土部门下达了《消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违法嫌疑人置法律不顾,依然我行我素。

目前,该违法行为已被区森林公安制止,并责令及时消除隐患,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洪江区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守住生态资源红线,保护好生态资源,是森林公安义不容辞的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森林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守护好绿水青山。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