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推行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
芷江 遏制抛荒 确保增产增收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军
通讯员 龚卫国 万林辉
2月14日,阳光和煦。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宽乡拾担村,村民鲍孝忠和妻子早早来到田里,除草、整田,干得十分起劲。
一年前,这里还是鱼塘。鲍孝忠养了2年鳅鱼,年年亏损。村党支部书记、二级田长潘长均了解情况后,多次上门做工作。鲍孝忠主动恢复了农田,种植优质稻,去年增收3000多元。鲍孝忠乐呵呵地对记者说:“听了‘田管家’的话,腰包也鼓了。”
去年初,地处芷江东部山区的水宽乡经排查,发现全乡抛荒耕地113.7亩。
针对耕地抛荒及“非粮化”等问题,芷江借鉴河长制,在水宽乡试点推行乡、村、组三级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设置一、二、三级田长,分别由乡镇、村、村民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担起辖区内耕地保护责任,督促、协调处理耕地保护中的问题。
“全乡103名田长开展网格化巡管,对责任田进行定期定时联合巡查。”水宽乡党委书记蒋爱军告诉记者,巡查内容包括: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有无建厂、建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或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网格负责人和上一级田长报告。
“有人在阳田组田间砌砖,准备建爆竹销售店,请派人来核查。”1月12日,干塘坪村二级田长杨捡妹在巡查时发现问题,立即通过乡“田长制”巡查软件上传到系统,乡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赶来,第一时间制止了一起违规占用耕地问题。
村民发现违法违规使用耕地问题,也可用乡“田长制”巡查软件,拍照上传。开发这一软件的乡政府干部杨庆说:“全乡每位村民都成为民间田长,共同保护耕地。”
“外出务工户村里帮,孤寡特殊人群重点帮,在家群众互相帮。”水宽乡副乡长、一级副田长何祖林介绍,“田长制”使每一块耕地都有人守护,还起到了互帮互助的作用。去年“五一”期间,电冲村二级“田长”杨天福组织党员干部,帮助村里留守老人清理耕地杂草。
“推行田长制,遏制了耕地抛荒与‘非农化’‘非粮化’,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蒋爱军介绍,去年全乡抛荒耕地复垦率达100%,粮食总产量比上年增长2.9%。
(原载于《湖南日报》2月17日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