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首违不罚”创优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8-11 18:00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作者:卢嘉俊 龚卫国 王金宇 李勇 编辑:卢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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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首违不罚”创优营商环境

——全县400余家企业享受轻微违法行为免除行政处罚政策

执法人员向芷江金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送达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文书。(王金宇 摄)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11日讯(记者 卢嘉俊 通讯员 龚卫国 王金宇 李勇)“‘首违不罚’这个暖心政策太好了,我们今后一定引以为戒,严格守法经营。”8月10日,在芷江侗族自治县“市民之家”税务窗口,芷江跃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办税人员余飞,因未按时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担心受罚,当被税务窗口人员告知其符合县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第37条,他感激地说道。

今年5月,芷江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容错机制,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芷江侗族自治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首批清单将城管、农业、税务等14个行业的92种违法情形纳入管理,以包容审慎、监管并重、宽严相济和处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存在的情节轻微、未产生危害后果且违法者能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以减少企业信用“污点”,达到教育预防的效果。

为保证该政策有效实施,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举措落地见效,该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狠抓工作落实,依法为企业等当事人松绑减负,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会同司法部门,定期对各执法单位开展“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审批、执行等环节进行督导评估,严防推进过程中出现“合情不免”不作为和“乱开口子”乱作为情况的发生,确保清单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截至目前,全县共有400余家企业享受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政策。

“针对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制度让企业自行改正,既维护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刚性,又传递了柔性执法的温度,有利于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减轻企业负担,让其安心经营。”该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清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