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80后女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8-08-10 15:4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赵志高 编辑:周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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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9日讯(记者 赵志高 通讯员 刘健)今天,记者从怀化芷江法院获悉,芷江一80后女子王某恶意透支信用卡,获刑半年。

据了解,2017年1月,王某在朋友的介绍下办理了一张5万元的信用卡。王某一年的时间里透支了4.8万人民币,且一直未按时还款。银行用各种方式进行了长达3个月的催收,而王某始终未还款,银行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王某的家人替其偿还了3万元的透支。

王某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其能如实供述罪行,犯罪情节较轻,又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芷江法院综上,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信用卡确实帮助很多人实现了“提前消费”,但信用卡终究不是普通的银行卡,透支了需按时还款,否则,将涉嫌信用卡诈骗。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