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河小青”有章可循 《沅陵县河小青行动中心管理办法》出台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2月13日讯(通讯员 凌长启 张显兵)2月9日,《沅陵县河小青行动中心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对于规范“河小青”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河小青”是以志愿服务形态传播生态文明、搜集河流信息、监督治理情况、开展保护行动等方面开展河库保护的志愿者。目前,沅陵县共有“河小青”核心志愿者61名,今年计划招募500名,承担着生态修复、净滩和巡河等重任。
根据《沅陵县河小青行动中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河小青都可以自荐或推荐形式申报。“河小青”根据河小青行动中心的统一安排负责县域内指定的一条河流,原则上河小青每月巡河不少于2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增加巡河频次。巡河时,要穿戴河小青服装、携带相关巡河装备,包括旗帜、水质检测工具包、手机、笔记本、笔等。每月17日为河长日。河小青在这一天必须开展巡河行动,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县河小青行动中心进行申请,调整巡河时间。 县河小青行动中心根据河流长度具体划分河流段落,设置巡河标志点,河小青每次巡河不低于两个标志点,巡河里程不低于6公里。
河小青巡河内容包括:河面、河岸日常保洁是否到位,生活垃圾是否有效收集并及时处理。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是否存在破坏涉水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情况,河道两岸5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各类堆积物及违章建筑等。是否存在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采集或采挖湿地植物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是否存在网箱养殖、投肥养鱼、围网水域养殖畜禽等行为。
一审:雷鸿涛 二审:黄巍 三审: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