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覆盖全县911条河溪,禁捕水域面积近30万亩
守护好一江碧水
——沅陵县禁捕退捕工作纪实
瞿 云 冯 奎 朱跃军
“上岸后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特产店收益不断增加,感觉比打鱼更稳定了。”近日,退捕渔民舒脉英开办的“食好缘”土特产店生意十分火爆,她笑容满面地说。舒脉英是沅陵县原渔业队队长,退捕上岸后自己开店,经过2年时间打拼,现在建起了700多平方米的厂房,年销售额达300万元,帮助15名退捕渔民实现就业。
这是沅陵县开展禁捕退捕专项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沅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基调,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全面推动“网箱上岸”“禁捕退捕”“洞庭清波”等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四清、四无”行动,妥善解决退捕渔民生计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圆满完成了“长江禁捕”各项工作任务要求。
坚持高位统筹推进
沅陵县面积达5852平方公里,境内有911条河流,近30万亩水面,有大小水电站32座,既是水资源大县,也是全面落实禁捕退捕政策大县。
沅陵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沅陵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以及退捕渔民识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沅陵县退捕渔民识别工作方案》《沅陵县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政府牵头统筹、部门各司其职、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从部门和重点乡镇抽调150名精干力量,组成攻坚专班,开展入户动员、现场集中清收船、网,签订退捕协议。原发放的295本捕捞船证全部收回,350户渔民全部签订退捕协议,原在册登记的392艘渔船全部清收并拆解,回收网具约370吨,处置“三无船舶”719艘,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600余万元,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库。
成立禁捕退捕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专班,印发了《沅陵县禁捕退捕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把手总负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责任到股室、到责任人;将禁捕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实现禁捕工作常态长效。
切实保障民生需求
禁捕退捕工作的关键是解决渔民上岸“怎么办”的问题。
沅陵县聚焦兑现政策,强化保障,累计发放协议签订奖励资金67.8万元,收牌收证资金87.9万元,渔船渔网评估补偿资金1393万元,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290万元,社保补贴2932万元,医保补贴7万元;安置住房困难户8户,纳入低保45人、城市特困1户1人、农村特困1户1人,临时救助26人次2.32万元。
沅陵县对退捕渔民中符合就业条件的488名正常劳动力全面落实“311”就业服务,培训退捕渔民102人次。召开企业、渔民对接专场招聘会6场。截至目前,实现就业386人,其中单位就业201人,自主创业就业43人,灵活就业96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45人,实现退捕渔民中有就业意愿人员就业率100%。
加大监管打击力度
9月8日,沅陵深溪口派出所将进行非法捕捞的6名嫌疑人抓获,现场缴获鱼获物20余斤,收缴电鱼枪、潜水镜、鱼叉、鱼篓、手电筒等若干捕鱼工具。
沅陵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捕管理工作的措施》,明确执法监管责任和措施。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城市管理执法等执法部门,针对“水上捕”“市场卖”“餐馆吃”“三无船舶”等现象进行常态化执法监管,每月不少于20天。各乡镇按照部门委托的执法权限对所辖区域进行监管。
今年来,该县农业渔政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50余次,联合执法53次。出动执法人员2518人次,执法船艇158艘次,水上巡航路程3775公里。查处非法捕捞行政案件25起,非法渔获物销售行政案件4起,刑事案件32起,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通过全链监管、扎实推动全面退捕与长效禁捕环环相扣,全力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和利益链,确保了“清船、清网、清江、清市”和“无捕捞船只、无捕捞网具、无捕捞行为、无非法渔获物买卖”的目标。
(原载于《湖南日报》9月29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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