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建设清廉乡村 助力乡村振兴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金秋,走进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向家地村,一片结满硕果的荷田映入眼帘。
“现在村里越来越好了,我这个只会挖地的农民也能来投票参与村里的事,干点文化活了。”顺着声音望去,是一群老百姓从村委会兴高采烈地走出来,热火朝天讨论着。
原来,向家地村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有关村集体发展及产业项目等通过座谈、走访、个别访谈、以村支“两委”会议、村民小组长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并按程序进行公示,让村民知晓村内发生的大小事,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同时,该村借助“莲”通“廉”之意,依托现有的资源优势,种植荷花100亩,以实业助推“清廉”品牌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以廉洁文化“七进”为抓手,将树立良好家风纳入《村规民约》,建立青莲广场,把清廉文化阵地建到群众“家门口”。
今年以来,新晃扎实推进清廉乡村(社区)建设,在全县确定了5个县级示范点,并于7月底召开“清廉乡村”创建现场推进会,通过互学、互观、互评的方式,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运用“领着学、带着干、逼着办”红黄牌预警问责机制,压实相关创建责任,助力乡村振兴。
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清廉乡村(社区)是清廉单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载体,也是阵地。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为乡村振兴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张樱 彭雨)
(原载于《湖南日报》9月30日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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