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5月29日讯(通讯员 胡映辉 记者 周紫云)“星级护林员管理制度很好,让我工作有了很大干劲,争取今年评上五星级护林员!”日前,听到星级护林员制度实施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文溪乡朗溪村生态护林员蒙永建满是干劲地说道。
为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爱岗敬业”护林员队伍。近日,靖州林业局开创实行《靖州县护林员星级管理办法》。由林业局负责星级护林员的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护林员星级积分。通过建立“以工作实绩定星级”的激励制度,调动护林员的工作积性,增强护林员工作的责任心。
靖州林业局根据护林员的工作实绩,注重突出事迹收集和验证,结合日常考评,按积分全县排名。评优人数比例为6%,其中评选五星级10人、四星级30人。星级护林员评定细则包括:巡山巡林考勤、森林防火巡查、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生物灾害、相关业务培训、类林业案件和森林督查交办疑似违法图斑的调查,及时报告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雪灾害等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情况等。
据悉,靖州严格遵循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5个方面的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护林员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每年于2月底全面完成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各乡镇召开生态护林员培训会,签订了护林员管护协议,并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生态护林员管理档案。
今年靖州共选聘护林员638名,较去年增加11人,护林员实行“六统一”管理,工资劳务报酬按1万元/人/年标准执行。对于五星级、四星级护林员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绩效奖励,对于二星级护林员分别按工作实绩扣减绩效工资,一星级为不合格第二年不予续聘。
“靖州首创星级护林员管理办法,建立‘以工作实绩定星级’的激励制度是为了增强护林员责任心,调动护林员工作积极性。下一步,我们将扎实推进护林员管理工作,将星级管理落到实处,切实守护好我县每片山林。”靖州林业局公益林办公室主任李晶晶表示。
一审:雷鸿涛 二审:黄巍 三审: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