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取消31项证明事项 变“群众跑”为“部门跑”
发布时间:2018-08-03 21:2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梁华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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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3日讯(梁华)“小孩高考不用本人到教育局提供少数民族证明,我少很多事。” 近日,家住靖州县飞山新城的吴先生看到靖州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取消一批县政府工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中取消少数民族考生民族证明的目录后,高兴地说。

笔者从靖州县政府办获悉,此次共取消教育、房产、民政、卫计等9个部门各类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31项。

今年以来,靖州县继续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进行全面清理。这次取消的31项证明事项,皆为部门之间互开互要的繁琐环节。

据了解,本次取消的证明,包括少数民族考生民族证明、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场所使用证明、申请廉租房及租赁补贴所需的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卫生许可证所需的法人或者负责人不是本辖区需提供当地计生部门婚育证明复印件等31项。此举将大大简化办事材料和办事流程,变“群众跑”为“政府办”或者“部门跑”,提高了基本证照凭证效力,最大程度便民利企,为群众创业企业办事减负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