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地区人居环境整治如何发力,湘黔两地政协“院坝协商”说个明白
发布时间:2022-10-10 17:51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作者:欧宗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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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通讯员 欧宗发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院坝协商”会在会同县地灵乡团结村举行。

  来自会同县政协地灵乡委员工作室2名政协委员、贵州省天柱县政协3名政协委员、会同县地灵乡和贵州省天柱县地湖乡部分乡村干部以及群众代表共40余人,围绕加强边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展开热烈协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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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同县地灵乡与贵州省天柱县地湖乡两地边界相邻,山同脉、水同源,群众同宗同族、交叉居住,且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均超过70%。两地各族群众团结互助、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由于两地隶属不同省份,人居环境治理机制存在一定差异,导致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不高。

  协商会上,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就共同搞好边界民族地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民族团结美丽宜居乡村展开深入协商交流。

  “我们两地群众虽然交叉居住在一起,但却属于不同省份,建议两地要共同发力,在政策支持和制度措施上要同样有力、同步实施,形成工作推进合力。”会同县政协委员苏海燕首先发言。

  天柱县政协委员杨青琳认为,“应该在两地群众交错居住较为集中的地方创建一个示范点,加强示范引领和带动,加强宣传发动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群众环境卫生意识。”

  “良好的人居环境是我们广大群众的迫切期盼。提升我们这里的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不仅需要我们湖南这边群众的支持配合,更需要贵州那边群众的支持配合。因此,我认为湘黔两地要加强宣传引导教育,着力提升两地群众共同参与整治身边人居环境的思想意识,从自身做起、从自家做起,把我们生活的家园搞得美丽又宜居。”会同县地灵乡团结村群众代表朱晓君动情地说。

  会同县地灵乡党委书记蒙明朗深有感触地说:“由于我们两地隶属不同省份,以前人居环境治理机制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出现‘你治我不治,我治你不治’的现象。因此,我们两地只有建立人居环境整治协同推进机制和环境卫生常态化保持机制,统一卫生保洁标准、宣传引导力度、卫生整治步伐,才能做到步调一致推进整治工作,实现乡村美的目标。”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围绕如何共同搞好边界民族地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民族团结美丽宜居乡村展开热烈协商交流。最后,形成一致意见,下一步将按照“一院(一户一院)两园(菜园、花园)三美(环境卫生美、特色文化美、精神风貌美)”要求,开展甄家慕“庭院美化”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行动,共同推进边界人居环境整治全面上台阶,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边界和谐稳定。

  协商会前,与会代表还饶有兴趣参观地灵乡民族团结寨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和地湖乡甄家慕合约食堂运行情况,并给予高度评价。

  一审:雷鸿涛

  二审:黄巍

  三审: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