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发布时间:2020-08-04 18:04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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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4日讯(许俊诚)8月3日,辰溪县杨某诚、李某源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该县公安民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31日,辰溪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匿名报警称:辰溪县小龙门乡肖家溪村村民杨某诚捕获一只野生娃娃鱼(大鲵),该县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经查,7月30日,辰溪县小龙门乡肖家溪杨某诚和李某源相约去村附近的小溪电鱼(小龙门乡境内的龙门溪属于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自然保护区辰溪保护分区,龙门溪流经肖家溪村)。杨某诚和李某源用之前从集市购买的电鱼设备,来到肖家溪“搬眼洞”地段电鱼,当时发现溪里有一条娃娃鱼,便将其电晕带回家准备食用。7月31日,该县森林公安局将杨某诚和李某源抓获,并收缴该条重约3公斤的娃娃鱼。随后,在县森保站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民警将被捕获的娃娃鱼在龙门溪放生。

近年来,辰溪县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该县森林公安机关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始终保持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为野生动物繁育生长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

民警提示: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请敬畏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滥食野生动物,非法运输、贩卖野生动物都将涉嫌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