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检察院获“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先进基层院”称号
发布时间:2017-11-30 00:0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舒弘敏 编辑:周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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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怀化11月30日讯(舒弘敏 谢伯俊 邹媛媛)11月29日,从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传来喜讯:洪江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先进基层检察院”,湖南省共有三家基层院获此殊荣,该院是怀化市唯一获此殊荣基层院。

自高检院部署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以来,洪江市院高度重视,通过综合施策、多管齐下,不断扩大民行监督规模,提升监督能力。该院检察长参与研究加强和改进民行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方案,与市政府、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出台《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洪江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增强了民行检察监督的刚性。提出“检察一盘棋”理念,强化内部协作工作机制。及时制定了《洪江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内部移送办法》并下发各科室执行,充分发挥横向协作一体化机制的优势,全面提升了民行检察工作建设水平。近两年来,该院共办理了71件民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90%以上,促进了法院依法规范执法,督促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取得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该院针对民行检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大胆探索新机制,在全省首创构建民行检察联络站平台,得到省市检察机关领导的高度肯定,连续三年获怀化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先进单位,并在2016年全省民行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