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迎丰派出所快速破获砸车盗窃案
发布时间:2015-11-05 09:48 来源:怀化日报 作者:史琴 编辑:石飞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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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


怀化新闻网讯(记者 史琴 通讯员 申建军 吴俞贤) 11 月3 日,记者从鹤城公安分局迎丰派出所获悉,该所快速破获了一起在城区砸玻璃车窗的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两名同城的老乡,因碍于面子帮老乡,结果双双进班房。


10 月14 日, 迎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市消防支队对面人行道上一车子内贵重物品被盗,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看到一辆丰田牌绿色越野小车后排的左窗被砸,车主说,放在车内座位上面的几条香烟已丢失。


民警快速展开调查,通过视频发现一名中年男人于10 月14 日凌晨2 时左右,戴着一顶深色耐克牌鸭舌帽,一双白色手套,拿着一绿色小电筒在该车旁边停留几分钟,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又发现还有一名嫌疑人,将车子停在工业中专门口负责接送该涉嫌作案人员。掌握此信息后,民警经过各种手段排查掌握两名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身份信息,于10月19 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康和瞿某抓获。


“前面几台车里什么都没有,后来发现一台绿色越野车里第二排后座上,有一个袋子。”嫌疑人张某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介绍,发现目标后,他用捡来的石头把车窗玻璃砸烂,伸手进去把袋子取了出来,一看竟是5 条香烟。而据犯罪嫌疑人瞿某介绍,因为和张某康是老乡,碍于老乡的面子,每次张某康喊他接送,他都二话不说。对于张某康的行为,他也怀疑是偷东西,但因打牌经济紧张,而张某康每次都会借钱给他,又给他的车子加油,所以也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了。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康和瞿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鹤城公安刑事拘留。迎丰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车主,尽量把车停在有保安或有监控的地方,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有条件的话,可以给车辆安装辅助报警装置,尽可能减少损失。


[责任编辑:石飞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