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宗族势力挖坟闹剧:法律不容宗族势力挑战
发布时间:2015-09-25 11:52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军 通讯员 杨小虎 段世铜 编辑:石飞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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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容宗族势力挑战

——一起宗族势力挖坟闹剧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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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雪峰派出所民警上门入户做群众工作。 通讯员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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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公安局民警多次走进群众家中,耐心细致地开展法律宣传及调解工作。 范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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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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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通讯员 摄


湖南日报记者 肖军

通讯员 杨小虎 段世铜


今年3月下旬,中方县石宝乡杨姓宗族杨某祥等人以影响其祖坟风水为由,纠集族人挖人坟墓,并认为人多法不责众,肆意妄为殴打民警。结果,因涉嫌寻衅滋事,杨某祥等4人被依法逮捕,另有8人被行政拘留。


9月18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方县杨某祥等人寻衅滋事一案的案卷审查完毕,开始起草审查报告,拟于10月中旬向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记者走访怀化市政法部门相关办案人员及基层干部群众,以还原这起在怀化影响较大的宗族势力挑战法律权威的事件。


认为他人坟墓影响其祖坟风水,石宝乡杨姓宗族骨干哄骗威胁族人闹事


中方县石宝乡杨姓雷氏祖坟位于洪江市湾溪乡花树脚村3组。上世纪80年代,石宝杨姓宗族便因雷氏祖坟地界、面积等问题,与湾溪等地部分杨姓群众发生纠纷。


1984年,经当时的怀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在石宝乡政府、湾溪乡政府以及原黔阳县政府等政府机关见证下,几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纠纷得以解决。


去年3月25日,中方石宝杨姓族人到花树脚村给雷氏祖坟扫墓时,发现祖坟后方农田里埋葬着花树脚村村民杨某辉母亲的新坟,认为该坟葬于其祖坟阴地,破坏祖坟风水,要求杨某辉一家将其母亲坟墓迁走,杨某辉当场予以拒绝。


此后,石宝杨姓宗族“族长”杨某祥及时春房“房长”杨某发等人,多次利用乡镇赶集时间,聚在一起商量,决定将杨某辉母亲的坟墓迁走。


为师出有名,几人将以前签订的调解协议书搬了出来,向政府部门反映杨某辉的行为违反了协议,要求杨某辉迁坟。


在湾溪乡武装部部长杨佑提供的调解协议书复印件里,记者看到协议里明确划分了雷氏祖坟的范围,即坟墓周围新筑田坎留出2米宽空地,新筑田埂宽度不得窄于1米。


在现场,民警测量,杨某辉母亲坟墓距雷氏祖坟有60米左右。


一计未成,又生一计。杨某祥等人以杨某辉母亲坟地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为由,先后向中方县委政法委、石宝乡政府、洪江市委政法委、洪江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反映,要求杨某辉迁坟。


对于杨某辉母亲坟墓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事,洪江市相关部门迅速介入,依法处理。但是,石宝杨姓族人几个骨干却迫不及待,筹划煽动族人强行挖坟。


事后,据杨某祥交代,在今年3月18日、3月26日,他们召开了祠堂大会。他和几个房头的负责人最终决定,纠集族人于3月27日去花树脚村,强行将杨某辉母亲的坟墓迁走。


为达到人多势众的效果,杨某祥等连哄带骗加威胁,发动族人前去。杨某友提出:“多去点人,要打死人了、坐牢了都由祠堂负责。”有人不愿意去,杨某祥便威胁:“每户必须去一个人,不去的一家罚款200元……”


强行移坟、殴打民警,群众困惑是宗族大还是法大


3月27日上午,400余名石宝杨姓宗族族人在杨某祥等人带领下,分成4路,从鹤城、新路河、铁坡、石宝出发,汇集在洪江市湾溪乡花树脚村雷氏祖坟周围。得知石宝杨姓族人要来,杨某辉一家也早早来到母亲坟前守护。


开始,石宝杨姓族人进行正常的祭祖活动。就在杨某辉以为相安无事时,100余名石宝杨姓族人突然系上红布带,拿着锄头、铲子,冲到杨某辉母亲坟头动手挖坟。杨某辉赶忙上前制止并抢夺工具。这时,几十名石宝杨姓族人按照预案,一部分人对杨某辉及其家属进行拖拽、殴打,另一部分人快速铲土挖坟。


当时,洪江市公安局民警石文华和湾溪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唐瑞在现场摄像取证,10余名石宝杨姓族人一哄而上,抢夺其执法记录仪和手机,并进行殴打。


在几十分钟内,杨某辉母亲的坟墓被挖开,棺木也被抬出,草草埋葬在山脚菜地里。石宝杨姓族人“完事”后,撤离现场。


石宝杨姓族人的行为让围观的花树脚村村民目瞪口呆。一位82岁的蒲姓老人目睹了整个事件,他愤慨地说:“这是在犯罪。像这样目无法纪的人,一定要严惩。”一位96岁的杨姓老人说:“我活到这把年纪,从没见过这样的事。”


挖坟事件很快在中方县、洪江市传开。杨佑告诉记者,这件事在群众中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有些群众议论,难道现在宗族比政府还大?甚至有群众说,如果动手挖坟、打人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岂不是以后碰到纠纷,谁家人多谁就有理?


这起挖坟事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杨某辉属于卧龙杨姓宗族。挖坟事件发生后,中方县接龙镇、铁坡镇和洪江市湾溪乡、群峰乡等地卧龙杨姓族人极为不满,私下串联,欲借题发挥,准备组织5000名族人于4月11日,强行将杨某辉母亲的棺木迁回原处。


杨某辉尽管母亲坟墓被挖,但其占用基本农田葬坟的行为,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规定。4月10日,洪江市国土资源局向杨某辉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明令禁止其占用基本农田葬坟。


同时,中方县、洪江市对卧龙杨姓族人进行教育转化工作,并制定了联合应急处置预案。


5月9日凌晨3时,杨某辉兄弟邀请亲属并在群峰乡花钱请人,共聚集20余人,欲将其母亲棺木迁回原处。洪江市政府掌握消息后,连夜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严肃指出杨某辉一家行为的违法性,教育引导杨某辉将母亲棺木另外择地安葬。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一天一夜工作,杨某辉等人终于认识到了错误,于5月10日上午,将其母亲棺木从湾溪乡花树脚村移至60公里外的安江公墓安葬。


政法部门依法采取行动,维护社会稳定


“自石宝杨姓宗族向政府反映情况后近一年里,中方县、洪江市政法部门与湾溪乡、石宝乡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双方的协调工作,大的协调会开了好几次。”石宝乡乡长向清纯告诉记者,他们一方面请双方坐下来协商,一方面多次告诫石宝杨姓家族要依法解决问题。


为避免发生恶性事件,3月26日,得知石宝杨姓族人要聚众闹事的消息,怀化市委政法委作出部署,一方面安排石宝乡政府及中方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连夜赶到村里,对村民进行劝导;另一方面,要求洪江市委政法委及湾溪乡政府部署人员、警力,进行预防处置。


法律权威岂容宗族势力挑战!案件发生后,怀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迅速破案,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案件侦破工作、社会稳定工作等进行了周密部署。4月3日,怀化市公安局组建专案组立案侦查。


5 月7日凌晨,杨某祥等涉案人员被民警抓捕。公安部门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对石宝杨姓祠堂“族长”杨某祥、时春房“房长”杨某发及族人杨某长、杨某友等4 人予以刑事拘留,对杨某春等8人予以行政拘留。5月22日,鹤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杨某祥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杨某祥等人被捕后,消息迅速传开。周边乡镇村民知情后拍手称快。石宝乡村民知情后,也认为杨某祥等人挖坟违法,被捕“应该”。一位石宝乡村民对记者说:“这些人被抓了好,不然以后祠堂肯定还会叫我们参加类似活动。”


石宝乡乡长向清纯告诉记者,其实大多数人是碍于祠堂的约束不得不去,就是去了也是出人不出力。记者在民警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画面中看到,绝大多数石宝杨姓族人站得远远的,打人、挖坟的自始至终只有10余人。


怀化学院法学教授李伟迪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宗族势力不顾国家法律,采取暴力手段来解决坟山纠纷的案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此案表明,族权绝对不能超越法律底线,超越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怀化市委政法委负责人表示,此案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他们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举一反三,针对宗族突破法律底线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打击宗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目前,已摧毁涉黑涉恶团伙67个,抓获涉嫌违法犯罪人员582人。此外,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依法维权,强化村支两委、基层政法单位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普法工作。


■链接一

宗族

宗族,指拥有共同祖先的人群集合,通常在同一聚居地,形成大的聚落,属于现代意义上模糊的族群概念。一个宗族通常表现为一个姓氏,可以包括很多家族。


■链接二

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责任编辑:石飞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