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公安局开展“五溪不会忘记”缅怀夏石林烈士活动
发布时间:2018-04-07 13:2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罗明媚 编辑:周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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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活动现场。

华声在线4月5日讯(罗明媚)为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4月4日,怀化市公安局开展“五溪不会忘记”缅怀纪念夏石林烈士活动。

缅怀活动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开始,全体民警奏唱《中国人民警察警歌》,怀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潘沅源同志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和全市公安民警向夏石林烈士表示崇高敬意和沉痛哀悼,向夏石林烈士的家属表示亲切慰问,并带领全体民警脱帽向为英勇献身的烈士默哀,重温人民警察誓词,为烈士夏石林敬献鲜花。

近三十年来,全市公安系统已有壮烈牺牲的烈士7名、英雄模范2名,夏石林烈士是其中的英雄。潘沅源同志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学习和弘扬夏石林烈士对公安事业无限热爱、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精神,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实政治建警,筑牢忠诚警魂,奋发努力、奋勇拼搏,全力投入“集打”斗争,全力投入智慧公安建设,全力投入警务体制改革,为怀化公安事业、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夏石林烈士,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南县人,生前系湖南省怀化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刑侦大队侦察员。1988年3月30日零时许,夏石林等4名侦察员在会同县金龙乡岩脚村依法查缉一起黄金走私犯罪案中,遭到走私分子纠集的一伙歹徒暴力围攻,抢走了枪支、微型步话机和10200元现金。在其他侦察员被分割围困的情况下,夏石林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只身追赶抢走物品的歹徒。追赶途中,十余名歹徒手持钢钎、铁刺、木棒、三角刮刀、石块等沿途堵截、追打夏石林,致使其头部、腿部严重受伤。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且多次口头警告和两次鸣枪示警无效的紧急情况下,夏石林被迫向追打他的歹徒开枪自卫还击,击中三名暴徒。后来因子弹打尽、身负重伤,暴徒挥舞凶器蜂拥而上。面对凶残暴徒,在生命垂危时刻,夏石林同志以惊人毅力,与暴徒顽强搏斗,他从血泊里一跃而起,用石块砸伤了一名暴徒。但终因寡不敌众,流血过多,壮烈牺牲,年仅23岁。同年,公安部追授夏石林同志为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省政府追认其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