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一体”实现四个“提升” 怀化警务改革铸“精兵”
湖南日报1月17日讯(黄巍 赵志高 段世铜)“去年9月,怀化市13个县市区全面完成警务体制改革。”1月16日,怀化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姚宇介绍,各项数据和评估结果显示,警务体制改革实现了民警认同感、打防效能、基础工作、群众满意度4个“提升”。
去年4月,怀化市公安局在13个县级公安机关全面启动“三级一体”警务体制改革。将县级公安机关原有的18至20个内设机构全部撤销,精简合并为7个中心,即指挥中心、侦查中心、防控中心、队伍管理中心、执法管理中心、交管中心和监管中心,并将整合置换出来的警力充实到一线岗位。
同时,围绕人、案、事、物等要素,按照闭环运行原理,怀化市各县级公安机关在中心内部以及中心之间重构流程,推动业务流、信息流、管理流深度融合,确保打防管控每个环节及各环节内部都能有效衔接、闭环运行。县级公安机关各中心按照实体运行和实战实用原则,建立高效运转响应机制,并加快智慧警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信息化项目55个。按照“一级研发,三级共用”原则,将市、县公安机关与公安派出所3级相应的中心业务放在一个平台流转,信息资源上下互通共享。如怀化市公安局建立的交通管理实战平台,可精确查缉、实时管控涉车违法行为和涉案违法车辆。
怀化市公安局还按照提升实战效能的导向,配套建立了有60余项指标的跟踪问效、考核评估体系和工作机制。去年,该市公安民调评警综合排名居全省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