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公安局开出第一张反恐罚单
发布时间:2017-09-18 09:0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法兰 编辑:周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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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怀化9月18日讯(通讯员 刘法兰 左施琦 黄楼芳)反恐“亮剑”动真格,反恐违法零容忍。9月15日,溆浦县公安局依法对辖区一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法定职责的宾馆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为了给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9月6日,该县公安局召集全县旅馆业业主召开专门会议,再次部署落实旅馆业旅客实名制登记规定,并与与会业主签订《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状》。9月11日,怀化市反恐办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溆浦县卢峰镇某宾馆有未对入住旅客开展实名登记的情况,遂责成该县反恐办予以调查处理。

经查,该宾馆未按照规定对入住旅客全部实名制登记,违反“一人一证”实名制登记规定的情况属实。

9月15日,溆浦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宾馆依法做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宾馆负责人和责任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