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一公司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罚
发布时间:2022-09-26 17:53 来源:掌上怀化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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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款之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近日,怀化市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怀化福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的办公室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发现该公司办公室内一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存在钢瓶平底生锈钢印不全、压力指示器的指示针不在绿色范围内、保险装置的铅封损坏的问题。对此,大队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到期复查时,大队消防监督员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对此,消防监督员与该单位负责人强调,消防产品是保护生命财产的一道重要防线,违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会带来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对不合格灭火器进行整改,并依据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对怀化福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对该场所负责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50元的处罚。

(向文娟 龙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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