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丨洪江市公安局探索“嵌入式”执法监管新模式
连续4年执法质量考评案件合格率达100%
洪江市公安局探索“嵌入式”执法监管新模式
湖南日报12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为薇 通讯员 向春颖 陈小安)记者近日从洪江市公安局了解到,该局连续4年执法质量考评案件合格率达到100%。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该局探索的全覆盖无缝隙规范执法办案的“嵌入式”执法监管新模式。
自2015年起,洪江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嵌入式”执法监管新模式,将法制部门立案审核、侦查措施及强制措施审核、指导侦查办案、执法实时监督的职能前移至一线实战单位,零距离监督执法和服务办案。洪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介绍,将法制力量前移,最主要的表现就是推行派驻法制员制,“我们从法制部门安排2名业务骨干到安江、黔城2个城区派出所担任派驻专职法制员,侦查中心、防控中心、交管中心及全市其他派出所均配备1名兼职法制员,配置率达到100%。这些派驻法制员均取得高级执法资格且从事法制审核工作5年以上。”
“嵌入式”执法监管新模式施行后,进一步强化了内部执法监督,规范了民警执法行为,提升了整体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该局连续4年执法质量考评案件合格率达到100%。今年1月,该局黔城派出所民警在提前介入的派驻法制员指导下,突破吸毒线索锁定贩毒上线,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然而,唐某拒不交代贩毒罪行,认为只要“零口供”公安机关就无法定罪。由于办案前期,办案民警已在派驻法制员的指导下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即使唐某“零口供”,最终仍获刑8年,并被判处罚金1.5万元。
(原载《湖南日报》12月22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