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点评巡察质效 压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1-10-18 17:00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作者: 编辑:赵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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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政治巡察不够精准,点人点事态度不够鲜明,处理意见不够具体……”近日,怀化市某县县委书记专题会上,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县委书记在点评巡察汇报时存在的问题。这是怀化市委巡察机构派员列席县市区研究巡察工作会议现场指导点评的一幕。

今年来,怀化市把派员列席县市区研究巡察工作会议作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的一个重要抓手,探索由市委巡察机构派员列席县市区研究巡察工作的书记专题会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进行一线指导、现场点评,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市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向县市区派员列席会议主要针对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县市区听取对所属常委部门、公检法部门巡察情况,或听取专项巡察、配合省委巡视开展巡察的;二是县市区认为需要上级派员列席的;三是市委巡察办根据县市区巡察办报备情况认为需要参加的;四是县市区委班子换届后县委书记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调整的。是否列席由市委巡察办主任提出,列席人员一般为市委巡察办、巡察组班子成员。

今年5-7月,县市区党委巡察“收官之战”中,怀化市委巡察领导工作小组派员参加了沅陵、洪江市等5个县市党委的书记专题会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具体工作中主要突出“四个靶向”:一是责任靶向,指导会议方式和内容,面对面传递压力,确保责任上肩;二是问题靶向,点评巡察综合报告或巡察组巡察报告质量、以及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情况,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三是结果靶向,点评会议效果,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工作规范;四是考核靶向,对会议整体评价情况会后反馈给县市区党委书记,并纳入对县市区年度绩效评估内容,以及对县市区党委班子政治建设考察内容。

这一做法,有效推动了县市区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上肩,促进了县市区巡察质量提升。“我们书记专题会听取汇报更及时、更细更实了,点人点事更多了,推动整改力度更大了!”洪江市委巡察办主任段张华说,洪江市前一轮巡察撤点后的11天,市委书记就召开专题会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在会上明确将巡察发现的“公租房运营和管理、住宅维修资金收支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作为一项专项治理行动,由市纪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部署推进。

日前,怀化市已总结提炼这一做法,制定出台《市委巡察机构列席县市区研究巡察工作会议制度(试行)》,规定每年派员到每个县市区列席1次以上党委研究巡察工作会议。

据悉,这是怀化压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责任,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举措之一。今年来,该市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从制度创新规范方面打了一套“组合拳”,正在市县互动建立完善市对县市区定期开展现场指导督导机制,县市区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报备制度等,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怀化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