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交警查处首例电动自行车酒驾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3月22日讯(通讯员 陈婉君)3月1日起,《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怀化市公安交警支队全面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但是,还是有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心存侥幸,甚至无视法律,日前,交警查处首例电动自行车酒驾。
3月17日下午15时许,怀化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警在城区舞阳大道德天广场路口开展电动车违法专项治时,执勤民警沈科君查处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尚某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同时,发现尚某有饮酒嫌疑。执勤民警现场指出其违法行为并要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尚某配合民警核实身份信息,但尚某多番狡辩,且不配合民警的检查。随后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尚某到交警四大队接受调查。尚某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尚某表示,其当天中午和朋友聚餐喝了几瓶啤酒,一时疏忽没佩戴安全头盔就骑着电动自行车出去办事了。现场,民警对电动车驾驶人尚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
怀化公安交警部门提醒,他们将持续重点严查严管无牌无证电动车、电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加装晴雨伞、骑车使用手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中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