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县两级“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河,助力沅水生态保护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9月27日讯(通讯员 杨汉昌)9月26日,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张志雄,怀化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利局二级调研员蒋波率队对洪江市、洪江区流域内沅水开展联合巡河活动。洪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黄贻林,洪江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强高陪同巡查。怀化市、洪江市、洪江区两级三地检察院、水利局、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巡查。
巡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洪江电站大坝船舶污染整治情况,随后乘船从沙湾乡集镇码头至安江电站码头,实地察看沿途河道保洁、美丽河湖建设和船舶污染整治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检察长+河小青”共话河流保护座谈会上,“河小青”代表介绍了洪江市巡河护河志愿者团队保护母亲河、助力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当前存在的问题。与会各方就进一步落实河长制、更好地整治修复污染、携手保护河流生态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了各自经验,大家互相取长补短,形成共治合力,均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秉承共同担当的原则,积极协作配合,更好地推动沅水保护工作落实。
蒋波从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巡查、联合专项整治、重大案件会商、案件办理协作和线索移送六项机制出发,就河长制工作机构如何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建美丽河湖提出明确要求。
张志雄指出,“河长+检察长”工作开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取得了应有成效。他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协助、助力、监督作用。同时加强与河长制工作机构与“河小青”志愿者机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难点、堵点问题,共同努力将河湖治理得更好。
一审:雷鸿涛 二审:黄巍 三审: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