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丁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溆常发〔2026〕12号
(2026年6月24日溆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彭丁峰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谌小成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妍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欣婷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霞的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向健星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溆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关于接受杨廉喜同志辞去溆浦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
决 定
溆常发〔2026〕13号
(2026年6月24日溆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6年6月24日溆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廉喜同志辞去溆浦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下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溆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关于彭丁峰副县长为溆浦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
决 定
溆常发〔2026〕14号
(2026年6月24日溆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6年6月24日溆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丁峰同志为溆浦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溆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责编:卢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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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李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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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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