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怀化市开始恢复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2-07-19 17:22 来源: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李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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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起, 记者从怀化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文件和省教育厅实施方案的精神,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从7月起,怀化开始恢复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据悉,设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举办者资格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具有符合国家以及行业规定的场地、设施、器材,且符合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具有符合相关资质条件、依法办理聘用手续、适应培训需要的从业人员;具有与培训机构类型、层次、规模相适应的开办资金或注册资本;具有必要的组织机构,健全办学章程、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健全党组织设置,保障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具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培训目标、计划、课程内容以及保障培训质量的相应措施。

怀化市教育局培管科工作人员李源表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只有同时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在许可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活动。国家和省对培训项目有特殊规定的,还应同时取得相应许可后才能开展培训。

李源告诉记者,对之前已审批设立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各县市区可设置一年左右的过渡期,进行重新审核登记,达到准入标准的换发或颁发办学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或变更注册登记;如已有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场地租赁合同剩余期限超过一年的,可适当延长过渡期,但最长不超过2年。过渡期结束之后,对于仍未达到准入标准的已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撤销办学许可证,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终止培训活动。

李源表示,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迅速开展重新审核认定,与此同时,要加强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着重强化对暑期招生宣传、从业人员资质以及培训价格监督检查,防止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恶意炒作、价格欺诈。

市教育局要求,审核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关键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好增量准入和存量规范。与此同时,还要聚焦校外培训质量,遵循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确保培训内容、方式与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相适应。(记者 向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