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你身边丨怀化一瑜伽馆闭馆停课,会员40万元会费可能“打水漂”!
发布时间:2022-01-24 14:5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卢嘉俊 编辑:卢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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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一瑜伽馆闭馆停课,会员40万元会费可能“打水漂”!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卢嘉俊

交了数千元办会员卡、购买课程,还没消费完毕,怀化城区一家名为“晨雅”的瑜伽馆就突然宣布闭馆。据办卡会员称,她们初步统计有近40万元会费可能面临“打水漂”。

晨雅瑜伽馆

这家瑜伽馆位于怀化锦绣五溪商业广场,2019年10月开业,至今约有400多名会员,其中200多位会员办有充值卡。会员为何会遭遇“闭馆不退费”问题,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事件:闭馆停服务 会员维权难

2019年11月,晨雅瑜伽馆开业不久,刚生完女儿的雷女士为了产后恢复身材,特地在这家店办理了一张2000元的会员充值卡。但由于之后又生了二胎,会员卡内的余额一直没有使用。直到2021年10月份,雷女士才来使用会员卡瑜伽馆购买课程。

在上了3个多月课后,雷女士在今年1月2日,突然收到瑜伽馆在微信群里发出的停课通知,并被告知第二天已经关门歇业的消息。此时雷女士的卡内还有600多元没有消费,本想着既然闭馆停止服务了,瑜伽馆会将余额返回给会员,但她多次找瑜伽馆退费无果。

“我们会员已经聘请了律师,向鹤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书,起诉瑜伽馆退钱!”雷女士告诉记者,在瑜伽馆闭馆后,她们这些会员拨打了12315热线,怀化市市场监管局也派出工作人员过来协调,但由于瑜伽馆4个股东不配合退费,没有协调成功。为了追回经济损失,她们只能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并成立了一个维权群,群员已达170多人,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和雷女士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不少人。杨女士是会员卡余额最多的一位会员,在该瑜伽馆她交了近1.9万元,目前还有1.5万元没有消费。“来这里报班本是来享受、锻炼身体的,没想到最终为了退费跑得心力交瘁。” 除了学员的充值款,瑜伽馆还有两位代课老师的工资也没有结清。其中一位代课老师介绍,她去年11月份到12月初的工资还没拿到,大概有5000多元。

回应:股东起矛盾 不愿担责任

由于瑜伽馆关门歇业,1月21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该馆法人代表黄女士。黄女士称,对于会员所说的近40万会费退费问题,具体金额还需等待瑜伽馆这边的统计确认。在前几日,她已收到起诉书及2月18日的开庭通知,并将积极配合会员走法律程序。

黄女士介绍,虽然她是瑜伽馆的法人代表,但实际上有4个股东,每人持股25%,瑜伽馆各项开支也是由4人共同分摊。但由于股东之前出现了内部矛盾,其他3位股东拒绝承担员工和代课老师的工资及其他支出,代课老师已不愿继续上课,导致了闭馆停课。

“对于会员提出的退费问题,我愿意按股东出资比例来承担相应责任,退还会员的课时费,同时也希望会员给点时间,我会妥善解决好此事。”黄女士说,目前只有她一个人在支撑,她希望其他3位股东一起出面给会员一个解释和交代,履行股东职责和义务。

提醒:依法来维权 可起诉索赔

怀化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淮新律师事务所王建辉律师从法律角度对此事件进行了解读。王建辉律师认为,雷女士办理会员卡,并支付了相应费用,而晨雅瑜伽馆也为其安排了课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双方已达成事实合同,且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和强制性规定,故该事实合同合法有效。

王建辉说,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晨雅瑜伽馆发布停课通知并关门歇业,该行为属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雷女士可以要求晨雅瑜伽馆解除合同或者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雷女士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索赔,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王建辉认为,晨雅瑜伽馆法人代表黄女士不能以内部纠纷为理由,侵害无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晨雅瑜伽馆在明知无法继续经营,还鼓励办卡收预付款就可能涉嫌民事欺诈或是刑事上的合同诈骗,但具体性质还应当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慎重办理会员卡,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