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控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怀化有关“双减”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21-11-18 16: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卢嘉俊 编辑:卢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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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1月18日讯(记者 卢嘉俊)为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在怀化落地见效,近日,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怀化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怀办发电〔2021〕64号),对全市“双减”工作进行进一步安排部署。具体来看——

总体要求

用1年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得到有效管控,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全面覆盖,规范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到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主要任务

1.全面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坚持零起点教学。

加强课堂教学与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学校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2.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加强作业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每周至少安排一天无书面家庭作业;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相互批改作业;通过控制作业总量,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个小时、初中生达到9个小时。

优化作业设计。不得把教辅资料中的测试卷作为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满足课后服务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乡镇和农村地区学校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及实际情况相协调。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根据家长和学生意愿开设自习班。

统筹课后服务师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4.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减轻教师社会工作负担。认真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建立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切实保障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好教育教学的主责主业。

5.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从严审批机构。各县市区不得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校外线下、线上培训机构)。各县市区要对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原营利性机构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分别由市文旅广体局、市科技局分类制定设置标准、明确准入方式、严格审批。

加强收费监管。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专户备案和监管制度,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对资金专户进行统一管理,由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在当地相关银行开立唯一的培训费资金专户,并报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备案,将向学员收取的培训费全部缴入专户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收费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不得超过三个月或60个课时。坚持校外培训公益性属性,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严控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严查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排查和联动执法机制,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市场监管、人社、民政、文旅广体、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对未经教育部门许可擅自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予以坚决打击,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家教等形式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工作措施

健全工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市级“双减”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成立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强化督促检查和风险防控。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