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一线】由“一只猪头”牵出的违纪案
发布时间:2020-12-28 18:13 来源:三湘风纪 作者:付名山 刘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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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这个名字好熟悉,但想不起来是谁?”这天,市委第六巡察组进驻麻阳县,正在单位查阅财务凭证资料的巡察组成员老马,盯着手上的一张支付凭证,嘴里嘀咕着。

  “看什么呢?”坐在旁边的小刘,发现了老马的疑惑,探头朝老马手中的凭证瞧了过去。

  “这张发票上收款方陈某,不会就是前几天我们到人事股调阅资料的那个人吧?”小刘看过票据后问道。

  “没错,就是他!”老马被小刘一句话点醒,紧接着道出了心中的疑惑,“发票手续齐全,经手人、审签人写得清清楚楚,金额也不大,只有1000元,但是发票上购买的品目名称却是猪头等过年用品。单位过年购买猪头,且收款人 为本单位职工,这是为什么?”

  “有疑点,会不会有问题?”老马的疑惑引起了小刘的共鸣。

  随后,老马将发现的情况向巡察组组长胡光清汇报。

  “一定要把疑点查清楚。”胡组长态度坚决,当即对疑点排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第二天一早,老马和小刘来到县农业局,直奔局财务室找到了票据上的经办人财务股龙股长。

  在得知巡察人员的来意,龙股长犹豫片刻之后,将情况向巡察人员进行了说明。原来这1000元发票是县农业局2016年春节值班经费的开支。因陈某家居住在县农业局家属区,每年都参加局的春节值班,所以相关物资的采购,经办都由陈某负责,陈某到单位的备用金上借支了1000元。陈某对财务报账不熟悉,一直未用发票到局财务室履行报账手续。在龙股长的多次催促之下,陈某以自己的名义开了一张发票,所以龙股长在发票上签了经办人。

  在掌握了相关事实的基础上,巡察组下午找到了陈某。“2017年这张发票是怎么一回事”按照巡察人员商定的谈话方案,老马单刀直入的问道。

  “根据春节前全局职工会议的安排,这1000元是用于春节的值班开支,具体由我负责使用。”陈某急忙的向巡察人员解释。

  “既然是用于春节的值班经费,为什么发票上的品目名称是猪头,这猪头用来做什么?”老马继续追问。

  “这个,情况是……”陈某表情突然变得有些紧张,支支吾吾几分钟没有回答。

  眼见谈话陷入僵局,老马转变了谈话方式:“你借支的1000元都买了什么东西?”

  “我记得我借出1000元钱后,买了两副春节对联,一对灯笼、两箱机制炭和春节值班用的一些物品。”

  “今天组织找你谈话,希望你能够如实回答,你不要有思想包袱,把情况讲清楚。这是对你自己负责,也是对组织负责……”在谈话的过程中老马不失时机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我当时购买值班物品后,还剩一点钱,所以我又擅自到市场上购买了猪头、烧纸等祭祀等用品。”陈某回忆道,“猪头被我带回家食用了。”

  陈某为了冲销借支的1000元备用金,到县税务部门开了一张报销发票,之后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事情的脉络已渐渐清晰,市委第六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了县纪委监委处理。陈某最终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财务人员财务管理不规范、票据审核把关不严以及农业局相关领导对干部的教育不严,监督责任不到位,均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麻阳县纪委监委 付名山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