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湖南首例立案侦查、批准逮捕的“套路贷”案件在怀化开审
发布时间:2019-08-27 17:44 来源:怀化日报 作者: 编辑:
0

扫黑除恶进行时|鹤城法院审理一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系湖南省首例立案侦查、批准逮捕的“套路贷”案件

8 月21 日,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等10 人敲诈勒索涉恶犯罪案件,系湖南省首例立案侦查、批准逮捕的“套路贷”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6 年7 月,被告人周某、金某、张某、潘某等人在常德市注册成立湖南好邦壹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好邦公司),并先后在怀化市鹤城区、张家界市、吉首市、常德市、郴州市等地开设分公司,纠集、招聘大量工作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周某、张某、金某、潘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曾某、张某等6 人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好邦公司成立以来,该犯罪集团利用被害人急需借款心理,将被害人的车辆进行评估、安装GPS 定位和扣留被害人车辆备用钥匙,通过欺骗、隐瞒合同内容、设置空白合同、催促签字等方式与被害人在短时间内迅速签订大量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且合同仅被告人一方持有。后又以各种理由,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将被害人的车辆私自扣押,并以出卖所扣押车辆相要挟向被害人索要高额的拖车费、违约金、罚息等费用的手段,在鹤城区实施了10 起犯罪活动,涉案金额41 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等10 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车贷之名,肆意认定违约,采用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涉及被害人众多,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周某等10 人均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底健 通讯员 刘应 何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