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例立案侦查、批准逮捕的“套路贷”案件在鹤城开审
发布时间:2019-08-23 20:3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黄晓嵘 编辑:赵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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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庭审现场。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23日讯(通讯员 黄晓嵘)通过“套路贷+变相敲诈”模式,湖南怀化一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车贷为名,肆意认定违约,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176万元。8月21日,由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义等10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是湖南省首例立案侦查、批准逮捕的“套路贷”案件,涉及被害人众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起广泛社会关注。此次公开庭审由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鹤城区人民法院院长任审判长,14名辩护律师到庭辩护。被害人、被告人家属及社会群众等30余人观看庭审。

  2016年7月,被告人潘亚波、金永泽、周义、张骁等人在常德市注册成立湖南好邦壹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邦壹米公司”),并先后在怀化市鹤城区、张家界市、吉首市、常德市、郴州市等地开设分公司,纠集、招聘大量工作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达到快速敛财目的,该犯罪集团利用被害人急需借款心理,对被害人的车辆进行评估、安装GPS定位和扣留被害人车辆备用钥匙,通过隐瞒合同内容、设置空白合同、阴阳合同,催促等方式与被害人在短时间内迅速签订大量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且合同仅为被告人一方持有。后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私自开走车辆,以变卖车辆要挟索要高额拖车费、违约金、罚息等费用实施犯罪。

  法院将择期宣判。

  

  图为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