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融资8千余万,明强汽车董事长、怀化市政协委员受审
发布时间:2015-10-07 14:45 来源:新湖南 作者:刘双 编辑:石飞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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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10月1日讯(记者 刘双)9月30日,怀化市鹤城区法院。湖南明强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强集团”)董事长、怀化市政协委员周明强及两名同案被告人涉嫌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一审开庭。

起诉书指出,2008年初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周明强以明强集团经营、房地产开发、修建奥迪等汽车4S店需要资金的名义非法融资,先后通过本人、亲朋好友、中介人以及集资参与人传播吸收资金信息,并许诺支付月息二分至七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以签订借款合同或借条等形式向80人吸收资金86890800元。

至案发时止,周明强已退本金和已付利息金额共计55381105元,尚欠集资本金31509695元无力偿还。

此外,2013年7、8月,周明强还因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于是通过文某联系了段某和杨某(另案处理),四人经商定,由段某负责招揽业务员,并由业务员以明强集团修建奥迪4S店为由,联系多家施工单位前来投标,并以重复中标、收取合同保证金的方式骗取对方财物。

此后,经段某和业务员的介绍下,周明强先后与江西万通等20家建筑单位签订了4S施工合同及招投标合同,以收取合同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的名义骗取对方财物共计2365万元。

其中,周明强将骗取的1892万元用于支付明强集团的部分债务本金及利息。

经过一天的审理,因案情重大复杂,审判长宣判先暂时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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