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余热”不可违规利用“余威”
发布时间:2018-12-17 20:14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军 向云清 米承实 魏淑娟 编辑:雷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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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余热”不可违规利用“余威”

  一一靖州退休干部李某违规任职案剖析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肖军

  通讯员 向云清 米承实 魏淑娟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政府原副调研员李某退休后,应邀到一家企业任职。前不久,退休已7年的李某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并被收缴了退休3年内在企业任职领取的报酬。

  退休领导干部发挥“余热”缘何被查?近日,记者走访办案人员,翻看案卷,还原了李某违规到企业任职的经过。当地纪检部门通过李某一案,告诫退休和即将退休的领导干部,发挥“余热”不可违规利用“余威”。

  深耕政坛资源多

  李某从1990年3月起,先后担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建委主任、县环保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2003年2月任县长助理,2005年7月起任县政府副调研员,协管城建、城管和国土,直至2011年9月退休。

  2003年,靖州招商引进一家燃气公司。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加上企业资金链断裂,拖欠工程款和职工工资,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在任期间,李某分管该项目建设。如何让企业脱困?公司看准了熟悉业务、又有丰富人脉资源的李某,公司业主胥某几次邀请未退休的李某出任公司总经理。李某以未退休为由拒绝,许诺退休后再去公司任职。

  发挥“余热”去民企

  中央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退休后3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深耕政坛多年的李某,对党纪政纪及相关法规是有所了解的,所以退休前,他多次拒绝胥某聘请。但退休后,他觉得紧箍可以松了。2012年1月,他在未向单位党组织报告、未获得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接受胥某聘请,担任燃气公司总经理。

  “为了把燃气这一民生项目办好,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我抱着一个老同志发挥余热的心态接受了聘任……”对燃气项目有一定感情的李某在交给县纪委监委的“我的认识”中说。

  李某走马上任后不久,与胥某商量砍断了先前公司的高息融资,并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和人脉,改借了利息相对低的借款,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

  通过4年努力,燃气公司脱困并有了发展,李某也拿到了每月5000至5600元不等的报酬。据统计,他退休三年内即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共从公司领取税后工资15.82万元。

  违纪违规受处分

  “李某在担任县长助理期间,联系分管燃气公司,利用职权插手公司经营管理,并于退休后6个月进入该公司担任总经理……”去年9月,怀化市纪委收到省纪委转来的举报件,反映李某退休后在原职务管辖区企业任职等问题。

  怀化市纪委收到线索后,对李某涉嫌违纪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今年11月下旬,怀化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款15.82万元。

  “思想上放松了学习,认识模糊,在遵守法律法规上抱侥幸心理……”受到处理后,李某分析自己违纪违规的行为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