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4县各获中央财政1千万元扶贫发展资金支持
发布时间:2018-12-11 18:46 来源: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周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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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获悉,经研究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19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下达各县市区扶贫办,资金已由省财政厅下达(湘财预〔2018〕165号)。此批2019年中央提前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涉及全省19个县市,怀化通道、麻阳、溆浦、沅陵4县列入其中,各获10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支持。

据悉,本批次资金安排原则。一是按照1000万元/县的标准,倾斜安排到2019年19个计划摘帽县;二是将余下的资金,综合考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贫困村补助、补充等因素,测算到县。精准使用资金。本批次资金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其中,安排到国家级贫困县的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按照统筹整合相关要求安排使用;安排到省级贫困县和非贫困县的资金,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安排使用。省扶贫开发办要求加快资金拨付,各地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结合脱贫计划,区分轻重缓急,尽快从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实施;同时,加大盘活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力度。在接到此通知后,要尽快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作资金到账处理,并及时将资金的安排和相应的项目及受益情况录入系统。做到全面公示公开。严格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扶办联〔2018〕1号)的要求,落实县、乡、村全面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