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集中宣判3起涉黑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8-12-04 17:3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雷鸿涛 编辑:赵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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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2月3日讯(雷鸿涛 周纯华 龚俊利)11月29日,怀化中院、会同法院、溆浦法院依法分别对邓洪喜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绑架、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杨建军、宋爱军等7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向城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案3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以来,溆浦县新田乡绿坡村村民严绍桥(已判刑)先后纠集和网罗邓洪喜及其他6人(均已判刑),在溆浦县大肆进行有组织的故意伤害、绑架、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邓洪喜作为该组织骨干成员,参与故意伤害他人并致1人死亡、1人重伤,参与绑架6次、抢劫8次、敲诈勒索4次、非法拘禁1次,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另外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中,8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