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8-08-15 17:2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肖军 编辑:周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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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推进 日常化治理

溆浦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14日讯(记者 肖军 通讯员 王继云 夏波 舒运)“行必诚,言必信,法必依,治必严”“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8月9日早晨,在溆浦县法治文化广场,一位老人带着孙子,在观赏法治文化墙,边看边念。墙上一段段精彩的法治箴言、一个个感人的执法故事,让居民在休闲锻炼间隙受到法治文化熏陶。

2015年,溆浦县被定为省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试点县后,实行项目化运作、规范化协作、制度化推进、日常化治理、精细化考核,有效破解法治县创建“瓶颈”。县委常委会带头学法做表率,经常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县政府常务会前学法成常态化,积极规范行政行为。该县还在城市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将屈原文化广场打造成法治文化广场。记者在法治广场看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法治建设6大看点写在6个宣传牌上,一些居民在观看。

溆浦县还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编排法治文艺节目,制作法治公益广告、微视频。全县89所中小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流动课堂”“巡回法庭进校园”等活动。

同时,溆浦县加大基层法治建设投入力度,先后建设了“天网工程”、司法业务技术用房、乡村综治中心等法治基础设施。去年,该县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200万元,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目前,乡村两级调委会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100%、99.8%。随着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不断优化,一大批县外客商前来投资置业。今年,该县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