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工程”!通道法院将成立诉讼调解中心
发布时间:2017-09-27 10:2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雷鸿涛 编辑:周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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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9月20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成立诉讼调解中心筹备会议。

华声在线怀化9月25日讯(记者 雷鸿涛 通讯员 莫进华 陆群亮)今天,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院将成立诉讼调解中心。即庭审前先行调解,有助于节约时间与精力,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成效。此举是该院为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及时化解纠纷、提高办案效率、减轻群众诉累,倾力打造“学习型”、“效能型”法院,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项新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

9月20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成立诉讼调解中心筹备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曾方毅主持,调解中心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通道法院案件数量迅猛增长,为短时间内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案件有序分流,今年上半年,该院专门派出一支考察组到外地先进法院学习,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出符合该院实际的举措——成立诉讼调解中心。

本次筹备会对诉讼调解中心的工作模式、流程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目前,该院诉讼调解中心将在立案庭的框架内设立,基于立案庭原有人员,从各庭室选拔5名业务素质高的干警,同时,返聘2名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退休资深法官充实到诉讼调解中心来,构成“1+1+2”的模式开展工作,即1名员额法官,1名返聘退休法官,2名司法辅助人员。诉讼调解中心包含送达团队、调解团队和速裁团队。

案件立案后,首先由立案庭将案件及时交由送达团队,由送达团队对受理、应诉材料即刻进行送达。当案件进入调解中心时,调解中心当即对案件进行调解,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3日内完成调解工作。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中心当即向当事人下发民事调解书。如若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明确的小额诉讼案件,由调解中心直接进入速裁程序审理,如案件不宜进行速裁,则转入相关审判庭审理。同时,该院诉调中心及时了解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变化,把握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从细处着手,将推出上门调解、手机短信、微信送达等一系列司法为民新举措。

通道法院诉讼调解中心正式启动的筹备工作正如火如荼的进行。该院将借助这个崭新的平台,全力打造“学习型”、“效能型”法院,努力将诉讼调解中心建成化解纠纷矛盾、提高审判质效、落实司法为民的窗口。